飞利信(300287):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2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九层多媒体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议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议案2.00应选独立董事3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明进女士、张士琦女士 2、联系电话:010-62053775/010-62058123 3、传真:010-60958100 4、Email:phls@philisense.com 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 6、邮编:10019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08月 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350287” “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投票简称为飞 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飞利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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