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阳光电源(30027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6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SungrowPowerChileSpA(以下简称“智利阳光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智利阳光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客户MineraEscondidaLimitada、MineraSpenceS.A.签署电力供应合同,阳光新能源和智利阳光新能源与项目公司共同履行该合同下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公司为阳光新能源和智利阳光新能源履行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按2026年8月28日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0,514.9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051年12月31日。 2、安徽宣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阳电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宣阳电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其迟延给付或不能给付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中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许成 注册资本:156,631.1788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新能源发电系统及工程的研发、设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售电业务;机电集成(或成套)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阳光新能源79.4036%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SungrowPowerChileSpA 住所:Av.Apoquindo4660,Oficina901,LasCondes,Santiago,Chile 法定代表人:MarianoRamiroMonederoMartínezPardo 注册资本:USD36,000,000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0日 经营范围:能源发电、输电、配电项目开发;电力生产、输送、转换、供应、买卖及商业化;电力输送及转换容量商业化;发电站、变电站及其他电力设施开发、管理、运营和维护;各类资产和金融投资;相关服务和咨询;以及在智利及海外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司开展与能源行业和公司经营目的相关的一切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阳光新能源79.4036%的股权,阳光新能源持有智利阳光新能源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安徽宣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高新区麒麟大道25号4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双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阳光新能源和智利阳光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为其与项目公司共同履行电力供应合同下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4,500 2051 12 31 额不超过 万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年 月 日。 2、宣阳电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其迟延给付或不能给付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中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可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514.9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4%。 4,916,925.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含本次,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9%;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81,460.04万元(含本次,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8.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7,371.94 2025 12 31 70.96% 万元,占公司 年 月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累计实际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2,451,962.39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2.6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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