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2.0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归属34.3万股限制性股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