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0:14:08 中财网
原标题:阿尔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6-05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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