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亚玛顿(002623):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3:42:54 中财网
原标题:亚玛顿: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4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被担保方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亚玛顿”)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被担保方本溪亚玛顿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溪亚玛顿为保障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拟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本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总额1,000万元,资金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系本溪亚玛顿在盛京银行本溪支行即将到期存量贷款的续贷,属于原有融资延续,不增加其在盛京银行融资规模。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本次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拟以持股比例51%为本溪亚玛顿提供51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剩余部分则由关联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被担保方本溪亚玛顿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21MABYH32U7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22-09-06至2032-09-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上海云天玻璃有限公司持股49%。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8,100.055,917.802,182.259,232.817,828.161,404.65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2,575.30-274.97-274.927,580.62-770.12-777.60
本溪亚玛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10万元。

担保期限、保证范围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本溪亚玛顿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本溪亚玛顿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公司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其他股东上海云天玻璃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担保行为风险可控。

同时,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23,017.3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5.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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