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3:42:42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逸石化: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3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8、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01,119,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9,721,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1,397,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0,786,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6,447,02198.72%-----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6,114,84094.32%----- 
1.02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7,642,19498.76%-----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7,310,01394.52%----- 
1.03选举吴中先生为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6,420,77098.72%-----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6,088,58994.32%----- 
1.04选举赵东华先生为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7,632,05398.76%-----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7,299,87294.52%----- 
1.05选举金丹文女士为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7,632,57498.76%-----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7,300,39394.52%-----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侯江涛先生为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7,644,17998.76%-----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7,311,99894.52%----- 
2.02选举陈林荣先生为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总表决情况2,667,633,29398.76%-----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7,301,11294.52%----- 
2.03选举洪鑫先生为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总表决情况2,667,632,36698.76%-----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77,300,18594.52%----- 
3.0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恒逸能源科技(吐鲁 番)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673,871,57498.99%2,016,9070.07%25,230,6750.93%-通过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83,539,39395.54%2,016,9070.33%25,230,6754.13%- 
4.002026 《关于新增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4.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 商品、原材料的议 案》总表决情况563,067,01592.19%90,5000.01%47,629,4607.80%2,090,332,181通过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63,067,01592.19%90,5000.01%47,629,4607.80%- 
4.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 商品、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85,505,80095.86%46,2000.01%25,234,9754.13%2,090,332,181通过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585,505,80095.86%46,2000.01%25,234,9754.13%-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4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4的子议案4.01和4.02为关联交易,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4的子议案4.01和4.02回避表决。

4、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金丹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侯江涛先生、陈林荣先生、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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