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智科技(92059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5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8月 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三楼会议室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8月 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华盛先生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孙磊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序运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耀明(召集人)、陈龙炜、李湘;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广(召集人)、陈耀明、丁泉军;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龙炜(召集人)、陈耀明、华盛;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华盛(召集人)、丁泉军、娄安云。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华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丁泉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娄安云先生、杨成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吴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孙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赵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 3.《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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