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信保诚深度LOF (165508): 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6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中信保诚深度LOF : 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6年中期报告 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6年中期报告 2026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年08月2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26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1.1 重要提示................................................................21.2 目录....................................................................3§2 基金简介....................................................................52.1 基金基本情况............................................................52.2 基金产品说明............................................................5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 信息披露方式............................................................62.5 其他相关资料............................................................6§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 基金净值表现............................................................7§4 管理人报告..................................................................8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8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3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3§5 托管人报告.................................................................13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46.1 资产负债表.............................................................146.2 利润表.................................................................156.3 净资产变动表...........................................................166.4 报表附注...............................................................17§7 投资组合报告...............................................................36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6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6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7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38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1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1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1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2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2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2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2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2§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3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38.2 盈利投资者数量占比.....................................................43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3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48.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4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4§10 重大事件揭示...............................................................44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4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4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5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4510.7 基金租用或者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4510.8 其他重大事件...........................................................49§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0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50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0§12 备查文件目录...............................................................5012.1 备查文件目录...........................................................5012.2 存放地点...............................................................5012.3 查阅方式...............................................................51§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的基金为95只,分别为: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嘉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裕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润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丰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弘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债0-2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国企红利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领航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乾元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和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医药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科技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能源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研究分析方面,公司通过统一的研究平台发布研究成果,并构建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风格维度库等,确保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端,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同向交易同一证券,满足条件时自动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同时,公司每个季度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以及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产品投资杠杆、集中度、反向交易等进行合理管控,事后根据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公司旗下管理的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6年2季度,A股市场极致分化,以AI产业链、半导体为代表的新兴行业大幅上行价值和蓝筹类资产持续新低,消费、能源、有色等相关类资产和制造板块显著回调。 上半年,本基金聚焦深度价值风格资产,但产品风格定位与市场上涨方向背离较大,因此仓位上做了进一步下调,目的在于控制组合的整体风险和回撤。结构上,增持了部分估值极低、业绩增长持续的成长类资产,如工程机械等,此外增加了基本面表现良好但估值低位的非银等,未来存在见底回升预期的困境反转类资产继续保持一定持仓,但该类资产控制持仓比例,其长尾风险在组合中暴露有限,另外减持了部分周期品,并向同铜、金、煤炭等基本面扎实的品种做了聚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6年上半年,外部环境变数在于地缘冲突和经贸摩擦频发,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GDP同比增长4.7%,但二季度增长强度相对一季度有所走缓,或继续面临供强需弱、外部冲击等问题和挑战。局部方向持续发生积极变化并延续自一季度以来的向上趋势,例如价格指数PPI、CPI持续回暖,出口继续高增,地产二手房交易量价双改善,企业拿地积极性有所提升,平均房价继续保持降幅收窄甚至上行趋势。 市场估值层面,沪深300等宽基指数市盈率分位数已来到过去5年中高位数的水平,面临着不对称的上、下行风险,后续市场定价的运行方向,或取决于基本面、流动性和风险偏好的综合影响,波动率较可能边际放大。行业层面,估值K型分化十分明显,以传统行业为例,市盈率分位数回落至五年期后5%-10%分位数,定价风险较年初大幅释放,和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的资产,风险释放更为彻底,而电子、通信、机械、建材等行业估值提升至历史前5%分位数。 展望下半年,我国经济或仍面临供强需弱、结构分化、外部冲击等问题和挑战,预计宏观政策将更加积极有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我们将重点关注中央政治局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的部署。在此基础上,本产品继续聚焦于价值方向,严格遵守本基金合同所聚焦的低估值、高股息、困境反转类投资方向,进行行业比较和个股精选,并做了充分的储备。未来半年到一年周期,我们重点关注宏观经济见底回升和企业盈利拐点明确的方向以及受益于PPI转正、CPI持续上行的产业链条,积极寻找盈利底部反转驱动、估值保护充足、投资赔率较高的资产,以期获得较好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置了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投资、研究、会计和风控等岗位资深人员组成。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认为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基金的份额净值,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估值相关数据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自2025年2月13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经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并提交了解决方案。 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30日,本基金如涉及信息披露费、审计费、持有人大会费用、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注册登记费等固定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79号文)批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3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4,136,365.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29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31,723,252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9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3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表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部分深交所基金变更证券简称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9月12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相关表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指期货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18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除6.4.5所列变更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5]4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财税[2026]10号《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本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本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本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本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本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本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本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本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e)对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本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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