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杭州园林(300649):涉及民事诉讼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3:27:14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园林: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暂定1,7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近日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等文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周炳建诉杭州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园林”)、杭州园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诉讼将于2026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现将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周炳建
(二)被告:杭州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1,700万元(暂定,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首次起诉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
2、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四)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萧山园林与杭州园林联合承建南昌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双方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2021年3月25日,萧山园林代表中标联合体(即萧山园林和杭州园林)将该项目中的仿古建筑施工项目分包给原告实际施工,双方签订了《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房屋建筑专业分包协议》,合同对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等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分包协议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了实际施工。2023年9月30日,原告完成了案涉项目的施工任务,并通过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经原告自行核算,原告实际完成施工的工程价款为34,904,215.99元(最终金额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二被告实际已支付工程款13,588,806.41元(包含借款)。

因原告为自然人,明显不具备工程分包资质,该专业分包协议为无效协议。

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依法享有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请求权。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南昌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临空城投”)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发包人,公司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萧山园林为联合体成员。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就该项目设计、施工等合同约定义务向发包人南昌临空城投承担法律责任,不涉及对第三方的责任。

分包协议签订主体为萧山园林和周炳建,公司既未委托周炳建开展工作,也未与其签署任何协议,且对其存在不知情,故公司无需向其承担任何付款义务。

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并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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