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海防务(30000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3:12:25 中财网
原标题:天海防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大津重工(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南通”)、大津重工(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镇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大津南通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3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大津镇江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申请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6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
主要财务指标2026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30,549.1039,991.65
负债总额24,876.2235,873.16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21,336.7331,151.0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5,672.884,118.49
主要财务指标年 月(未经审计) 2026 1-6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34,382.671,455.80
净利润1,544.81-881.51
注:上述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大津重工(镇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298号睿泰C座7楼西北
法定代表人:王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检验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船舶改装;船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港口理货;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
股权结构:大津重工持有其100%股份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大津重工(镇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6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63,953.6135,961.00
负债总额63,783.8435,709.89
其中:银行贷款7,900.00900.00
流动负债63,676.4635,709.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69.77251.11
主要财务指标2026年 1-6月(未经审计)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15,865.4432,796.17
净利润-142.45236.11
注:上述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序号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津重工(南通)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生效方式: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6、本次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序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津重工(镇江)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 1,000
、保证金额: 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
、生效方式: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6、本次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已生效的美元担保金额为20,230.09万美元,已生效的欧元担保金额为8,421.20万欧元,已生效的人民币担保金额为279,033.13万元,总计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82,475.94万元(以2026年8月28日汇率折算,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9.91%。

484,475.94
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后,总计对子公司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0.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金额为0。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天海防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天海防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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