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晨智能(92009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096 证券简称:嘉晨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8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3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45,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300,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艺俊、秦永强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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