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川畅银(300614):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百川畅银:2026年半年度报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54 2026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功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鹤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发展沼气发电与碳减排交易业务的同时,重点拓展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沼气提纯制天然气业务。 1、沼气发电业务 甲烷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升温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 28 倍,高效资源化回收甲烷是落实“双碳”目标的核心抓手。公司作为国内第三方沼气综合运营服务商,长期联动各地城管、环卫单位、规模化养殖、造纸等实体企业,收集生活垃圾填埋气、养殖粪污、工业有机废水发酵沼气开展发电运营。 2026 年上半年多地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新建投运,传统填埋场垃圾入库量缩减,部分填埋气项目出现产能下调、关停情况。公司主动调整市场开发策略,积极拓展非填埋气源项目对冲行业下行压力。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运营沼气发电项目共48个,总装机容量117.74兆瓦。 2、移动储能供热业务 移动储能供热为新型跨区域余热输送模式,打破传统热力管网铺设距离、成本约束,依托专用储热运输车辆,回收电厂、冶炼、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富余余热,输送至纺织、食品、制药、养殖园区、居民社区等多元用热主体。该模式可替代低效燃煤、燃气小锅炉,缓解中小制造企业供热成本持续上涨难题,市场需求具备持续增长基础。 公司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饱和水蒸汽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安全监管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6〕96 号)的监管要求,有序调整存量移动储能相关租赁业务布局,逐步平稳退出不符合新规导向的运营模式;同时依托现有场景与技术积累,探索多元化新业务形态,拓宽增长空间,构建适配最新行业监管要求的可持续经营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丰富应用场景,推出机组停机应急保供、城镇冬季集中供暖、工业锅炉替代等多元服务模式。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投入运营移动储能供热车辆共计364台。 3、碳减排交易业务 公司在新项目立项阶段同步开展碳资产测算,对满足CDM、VCS、CCER、GS、GCC各类碳核算标准的项目提前启动注册申报,依托碳指标交易优化项目的整体收益结构。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已有 19个沼气发电项目在 UNFCCC注册为 CDM项目(其中 2个已转为 VCS项目),38个沼气发电项目注册为 VCS项目,5个沼气发电项目注册为 GS项目。公司所获碳减排指标可在相关市场参与交易。 4、国际市场开发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耕南美、东南亚海外新能源赛道,海外填埋处理模式仍具备可拓展的空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哥伦比亚区域9.9兆瓦光伏电站稳定投产运营,两座合计19.8兆瓦光伏电站有序建设;当地巴兰基亚沼气发电项目持续产气发电,多个光伏、沼气项目处于前期洽谈落地阶段,是国内较早布局哥伦比亚新能源投资的企业。马来西亚2兆瓦填埋气项目持续稳定运行,公司后续将结合自身业务节奏,稳步推进东南亚区域项目的拓展布局工作。 5、环卫业务 环卫板块聚焦全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依托物联网智慧运营平台,打造环卫清扫、绿化管护、固废分拣收运一体化服务体系。2026 年上半年在营项目 3 个,完整覆盖三类核心环卫业务场景。业务协同效应逐步显现:智慧环卫调度系统可实现车辆调配效率提升 40%,人员应急响应压缩至 15 分钟以内;搭建“分类-收运-处置”的闭环管理链条,大幅提升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实施攻坚阶段,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突破 15亿千瓦大关,占总装机比重超 52%,新型储能装机同比增长超 210%。在“双碳”战略纵深推进背景下,环保产业呈现“精细化治理+多元协同”发展特征。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公司所处产业以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为主,均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立足垃圾填埋气(沼气)发电核心主业,构建“固基+转型+育新”的三级产业体系,形成传统沼气发电业务稳健发展、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稳步扩张、综合绿能绿碳业务持续培育的新发展格局。 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完善,2024 年 4 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实施,首次将甲烷减排量纳入生态补偿交易范畴。配合 2023年 11月出台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我国已建立覆盖垃圾处理、农业养殖、煤矿瓦斯等五大领域的全口径甲烷管控体系。碳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碳市场于2025年 3月扩容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重启后累计成交突破5 亿吨。公司创新开发的“甲烷治理+碳资产开发”双驱动模式实现了甲烷减排与废弃物循环利用,成为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3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充分发挥包括热(冷)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结合应用场景构建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模式。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于 2026 年8 月 1日起正式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管理开始从单纯关注电力消费,逐步拓展到非电可再生能源消费。生物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生物质供热、地热供热、绿氢、绿氨、绿甲醇等非电绿色能源,正在成为工业减碳、工艺脱碳的核心抓手,也将纳入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的核算范围,这些政策都有利于公司绿电+绿热+绿气+绿氢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沼气发电市场地位 公司为沼气发电行业的核心参与企业之一,装机容量具备一定规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运营沼气发电项目 48个,总装机容量约 117.74兆瓦。公司国内装机规模具有一定竞争力,在填埋气处理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 20%。 2、多元化沼气业务布局 公司持续拓展沼气资源利用广度,覆盖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除传统的填埋气发电外,公司近年积极开拓餐厨/厨余垃圾、养殖粪污、垃圾焚烧渗滤液沼气、工业沼气等细分领域: 餐厨/厨余垃圾沼气市场:已与相关运营商达成合作,在北京、沈阳、南阳、马鞍山、潼南和丰都等地签约多个厌氧沼气发电项目。 养殖粪污沼气市场: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模式,有效降低养殖企业用电成本及公司输电成本。公司已与知名养殖企业建立业务合作。 垃圾焚烧渗滤液沼气市场:在北京、沈阳、南阳、漯河、中牟等区域投产相关项目,并将持续拓展新市场。 工业沼气:在广西、德州与糖厂、造纸厂、蛋白粉厂合作开发工业沼气发电项目,坚持气源多元化,后续将持续在工业沼气资源化领域深耕拓展更多场景。 3、碳减排业务运营概况 公司前瞻性布局国际国内碳减排业务,组建专业团队。在项目前期即评估填埋气产量及装机容量,并同步启动 CDM/VCS/GS/CCER 等项目注册。依托现有销售渠道和交易经验,碳减排收入可作为补充维度,优化项目经济可行性与公司市场竞争力。 4、移动储能供热技术先发优势 依托自主研发积累及与优势科研院所的合作,公司成功开拓移动储能供热业务。该业务利用储能车运输蒸汽,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热能高效利用与节能减排。随着产业规模效应逐步显现,该业务后续有望逐步形成新的业绩贡献。同时,公司持续开展的研发合作,有助于巩固并提升现有技术储备与市场响应能力。 5、国际业务先发优势 在垃圾填埋仍为主流处理方式的南美洲、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公司提前布局海外市场。目前已在马来西亚、哥伦比亚签约多个填埋气发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后续随着项目逐步落地,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范围有望得到合理延伸。 6、环卫业务本地化与智能化优势 环卫业务以“属地化网络+智慧化平台”构筑核心竞争力。依托在河南省的深度布局,业务覆盖郑州、洛阳、驻马店等重点城市,形成网格化应急响应体系,有效保障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环境治理需求。 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平台集成智能调度,实现人、车、设施全链路数字化管控,显著提升作业效率与资源统筹能力。持续强化区域环境治理服务品质与可持续运营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露要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为汇率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公司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 (1)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沼气发电,虽然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环保与新能源行业,但若未来国家相关行业政策出现调整,对沼气发电的支持力度减弱,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速度将有所减缓,进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力度下降、市场空间缩小等导致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形。 (2)沼气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采用沼气发电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填埋气、餐厨垃圾沼气、养殖粪污沼气等富含甲烷的气体进行资源化利用。依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可再生能源开发鼓励政策,沼气发电企业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清单后,可以在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82,500小时内,且自并网发电之日起 15年内,按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享受补贴电价;在进入相应的补助清单前,项目公司与各地电网企业结算上网电价中的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的部分。 2020 年初,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同时,在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的基础上,未来新增项目电价补贴将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获取,财政部根据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当年补贴总额。 2023 年 11 月,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 2020年 1月 20日(含)至 2021年 12月 31日(含)期间全部机组并网但尚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底前已核准且开工在建、2023年 6月 30日(含)前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报告期内,存量项目不受上述政策影响,补贴电价有保障,但新建项目需要执行新的补贴政策,新项目存在补贴力度下降的风险,将给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环保行业及可再生能源开发行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规定,公司利用垃圾填埋气、垃圾渗滤液沼气、养殖粪污沼气等为燃料生产的电力享受企业增值税 100%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通知等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符合上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如果有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项目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我国沼气发电项目比较分散,单个企业的资产和盈利规模较小。公司作为国内沼气发电领域的较早参与者,在规模、管理、技术、品牌和人才等诸多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虽然对于新进入者具有一定的壁垒,但随着沼气综合利用的技术、市场日渐成熟,可能吸引更多企业进入这一细分领域,从而加剧行业竞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5)垃圾焚烧替代卫生填埋导致垃圾填埋气治理项目机会减少、垃圾填埋气不足的风险 填埋气发电是公司沼气发电业务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公司大部分项目的主要运营方式,卫生填埋是填埋气发电的上游产业。 随着未来国内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陆续封场,而新建的垃圾填埋场数量相对较少,公司将面临垃圾填埋气治理项目可开发机会减少的局面。对于已投产运营的垃圾填埋气治理项目而言,也可能因为当地城市规划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如地方政府新建并启用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填埋场垃圾进场量减少、产气量减少而无法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形,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6)应收款项相关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大,应收款项增长较快。 2020 年国家有关部门改革补贴申请制度以来,纳入补贴清单按流程逐级审批需要一定时间,且纳入清单项目的补贴款结算周期总体延长,导致账期逐渐拉长,并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及时收取。 尽管补贴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且其来源主要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财政资金,有国家信用的有力保障,支付风险较低,但不排除未来因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资金压力增大或补贴收紧等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补贴款无法按期收回,从而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虽已按照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但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补贴款余额较大,如因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相关补贴款结算不及时,则公司存在后续年度计提较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风险。 2、公司对风险的应对措施 针对行业政策变动、填埋气源衰减、应收款占用、市场竞争、海外经营等各类潜在风险,公司制定多层次、全链条综合应对方案,从业务结构调整、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资金管控、数字化运营、全球化布局、内部治理七大维度落地长效举措,全面对冲经营不确定性: 第一,持续优化沼气气源结构,摆脱对传统垃圾填埋气单一依赖。在稳步运营存量填埋气项目基础上,加大养殖粪污、餐厨渗滤液、工业有机废水沼气项目开发力度,同步布局煤矿瓦斯、油田伴生气资源化利用新赛道,形成多气源互补的沼气业务矩阵,从源头缓解填埋场封场、垃圾焚烧替代带来的产气下滑、新项目储备不足问题;同步推进沼气提纯制天然气技术落地,新增工业燃气外销收益渠道,增厚单一项目盈利空间,平滑发电业务周期波动。 第二,做强移动储能供热第二增长曲线,打造政策弱相关稳定盈利板块。持续扩大储能运营车辆投放规模,丰富工业供热、园区供暖、锅炉应急保供等多元服务场景,推行自营、合作等灵活合作模式,深耕化工、食品、纺织等市场化工业客户,减少政府类业务占比;依托规模效应持续压降车辆运维、储热介质采购成本,提升热力业务毛利率,以不受电价补贴政策约束的供热收益对冲沼气发电盈利波动。 第三,全面放大碳资产增值收益,构建“发电+碳”双盈利模式。新项目开发阶段前置碳资产评估,同步推进 CCER、VCS、GS、GCC 国内外多类型碳项目注册;组建专业碳交易运营团队,拓宽海内外碳指标销售渠道,把握国内 CCER 扩容、国际自愿碳市场需求上行窗口,提升碳减排业务收入占比,弥补发电端利润收缩;针对存量项目持续更新碳核算数据,挖掘存量减排资产变现潜力。 第四,加速海外新能源布局,分散国内行业周期风险。依托 “一带一路” 政策红利持续深耕哥伦比亚、马来西亚市场,同步调研东南亚、南美其他填埋为主的国家,同步落地沼气、光伏两类项目;海外项目优先签订长期购电协议锁定收益,搭建本地化运营团队应对属地政策、用工变化,通过多国家、多品类海外资产分摊单一区域经营风险,海外项目高毛利特性有效对冲国内业务承压。 第五,专项推进应收款项清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成立应收补贴专项工作小组,专人对接各地电网、财政、发改部门,分层梳理存量可再生能源补贴账款,建立台账分级催收;对政府环卫、供热类项目优化合同回款条款,提高预付款、进度款比例;严格执行资产减值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梳理长账龄应收款,通过协商回款、法律追偿等方式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坏账计提压力,减少资金长期占用。 第六,加大技术研发与数字化投入,降本增效构筑技术壁垒。持续投入沼气收集优化、储热材料改良、沼气提纯、碳数字化核算等核心技术研发,持续积累自主专利与专有技术;搭建沼气电站大数据运维平台、移动储能供热调度系统、智慧环卫管控平台,实现设备远程监控、人力运力智能调配,全链条压缩运营、管理成本;各业务板块全面推行信息化管控,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与整体盈利水平。 第七,精细化内控与资产动态管理,严控低效投入。建立新项目投决全流程风险评审机制,对填埋类新项目审慎评估长期产气预期,严控新增低效填埋场投资;定期盘点存量项目经营数据,对长期产气不足、持续亏损的填埋场站制定关停、减容计划,将资金、人力倾斜到热力、海外、新型气源优质项目;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合理压降短期有息负债,拓宽中长期绿色信贷渠道,保障企业流动性安全;同步完善税务、政策研究专职岗位,实时跟踪补贴、税收、环保政策更新,提前调整业务布局适配新规,降低政策突变带来的冲击。 第八,强化市场拓展与客户分层运营,缓解行业竞争压力。组建分区域市场开发团队,划分工业沼气、养殖、海外、热力多条业务拓展线,差异化开拓未饱和区域市场;与大型产业集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锁定稳定气源与用热客户;依托多年项目运营口碑、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避免单纯低价竞标,提升新项目签约质量与长期收益稳定性。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五、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响应政府号召,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然环境,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提供就业。主要体现为: 1、环境保护实践 公司秉承“倡导低碳经济,贡献清洁能源”的宗旨,是“变污染为资源”的践行者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贡献者。 沼气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废气、冷凝废水、预处理系统过滤水及滤芯更换物、设备运行噪音等。 废气防治: 所有项目均配备预处理装置过滤沼气,发电机组进气口加装空气滤芯,减少杂质和烟尘排放。 废水防治: 生产废水(机组冷却水、填埋气冷凝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可循环利用或用于厂区抑尘;冷凝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填埋场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或回灌。 噪声防治: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综合治理措施。 2、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管理层恪尽职守,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形成科学分工与制衡机制,防控经营风险。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3、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解答咨询,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4、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新员工入职教育、老员工再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消防管理(组织演练、完善厂区消防控制系统),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5、员工权益保护 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培养,助力员工提升绩效与能力,实现与公司共同成长。提供平等发展机会,注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与身心健康,尊重维护个人利益,持续完善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体系。 6、供应商权益保护 秉持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法合规的交易原则,积极构建与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已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拥有稳定可靠的合格供应商群体。充分尊重并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谋求共同发展。 7、节能减排贡献 甲烷(CH?)是第二大人类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GHG),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20%,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是二氧化碳的 28倍(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尽管大气中存留时间较短(约 12年),甲烷对全球温室效应的贡献率约为三分之一。 UNEP《2023 全球甲烷追踪报告》指出,减少人为甲烷排放是实现 1.5℃温控目标的关键路径(50%减排措施成本低于 50美元/吨 CO?当量)。2030年前减排 45%可避免 2040年全球温升 0.3℃,并减少每年约 30万例因臭氧污染导致的过早死亡。 第 28 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首次将甲烷减排纳入全球盘点核心共识,明确提出到 2030年显著削减全球甲烷排放的行动方向。国内填埋气发电、沼气提纯类甲烷减排项目,已通过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体系完成核证,相关减排量累计规模达 2.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公司核心业务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进行发电。截至 2026年6 月 30 日,通过与国内 100 多个县市合作,在各地投资建设填埋气发电厂,不仅有效治理填埋场臭气,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更通过回收甲烷、贡献清洁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国家碳减排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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