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00614 2026-05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以通讯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1名,通讯出席董事4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功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废止、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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