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001277):国信证券关于速达股份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速达股份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速达股份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3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2026年度与关联方徐工机械及其子公司预计增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徐工机械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30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47934993 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注册资本:1,175,297.2482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及配件、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商用车、载货汽车、工程机械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仪器、仪表、衡器制造、加工、销售、维修;环保工程施工;二手车机械再制造、收购、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5日 (二)关联关系 徐工机械间接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1、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2、付款及结算方式: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属于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议,本议案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葛体武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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