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立科技(002214):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大立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庞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之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莫圆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收益回报。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红外及光电类产品和巡检机器人系列产品两大领域。 (1)红外及光电类产品行业 红外热成像技术最早运用在国防领域,拥有极高的应用价值。由于红外热成像技术具有隐蔽性好、抗干扰性强、目标识别能力强、全天候工作等特点,主要用于昼夜观察、跟踪制导、预警对抗等方面,在装备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近年来红外热成像技术在装备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红外装备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随着红外成像技术的持续成熟,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国内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厂商已实现自主可控与批量生产,打破了长期以来成本与价格对应用拓展的制约,推动红外成像产品的成本及价格持续下降。在民用市场方面,红外成像产品的应用场景日益广泛,涵盖工业与电力监测、个人消费、智能驾驶、安防监控等领域,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规模有望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2)巡检机器人行业 巡检机器人是监测技术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的新型智能设备,集成定位、导航、避障、场景感知及 AI图像识别等核心技术,专为复杂环境下的巡检作业而设计。作为智能化移动监测平台,它能够替代人工完成重复性巡检任务,及时发现设备异常、规避运行隐患,从而显著提升工作效率与巡检质量。 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轨道交通、油气化工等行业。 巡检机器人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工业智能化转型与"机器换人"需求驱动下,电力、轨道交通、油气化工等领域对自动化巡检的需求持续增长。AI与物联网技术融合,推动产品向智能化、自主化升级,功能从单一监测向多维感知、智能诊断演进。国内厂商加速技术突破,核心零部件国产化率提升,市场规模高速增长,行业前景广阔。 (二)主要业务 在国家鼓励“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的大背景下,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在业务收入不及预期的压力下,坚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加快创新步伐和团队建设,有力推动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为迎接市场复苏做好准备。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181.13万元,同比上升 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53.53万元,同比上升2.66%;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约为28,332万元,同比上升63.07%,为下半年公司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民品业务发展稳定,同时公司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公司具体落实工作如下: (1)持续技术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6,551.4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6.20%。公司业务仍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研发项目持续投入,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公司积极参与项目竞标,并已在多领域取得突破,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民用与装备领域均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发展路径各有侧重。民用市场方面,相对高昂的价格仍是制约规模化普及的主要瓶颈;在国产替代加速与探测器成本持续下降的背景下,行业主要围绕提升产品性价比、降低终端使用门槛等方向发力,推动红外技术从专业领域向大众市场渗透。 装备市场方面,对精准识别和智能感知的需求持续提升,行业主要围绕提高分辨率、探测距离及产品智能化等方向升级。 (2)持续巩固芯片优势 2020年 12月,公司中标“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项目,为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高分辨率技术方向。本次独立中标项目课题,是公司继“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独立承担“核高基”专项任务后,第三次独立承担电子元器件领域科研重大专项,接续了“核高基”专项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的技术方向,标志着公司在红外热成像核心芯片——非制冷红外焦平面器件的研制和产业化领域持续保持国内领先状态。2026年 3月,该项目已顺利完成验收。 截至 2026年 7月,公司已累计收到该项目全部资金3,629.00万元。 本专项的成功实施,有助于提升我国在非制冷红外器件及装备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对公司发展具有长期战略意义。 2021年6月,公司承担的某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类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5,000.00万元。该项目技术来源于公司前期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科研成果,通过新增半导体工艺类设备和测试封装类设备进行工艺升级和产能提升,计划提升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该项目也标志着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技术先进性和现有产业化基础的认可。2026年 4月,该项目已顺利完成验收。 2023年 1月,公司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某部 2022 年电子元器件研制”项目启动资金 320.00 万元。该项目是公司继连续多年承担非晶硅技术路线重大专项后,首次承担氧化钒技术路线相关研制任务,标志着公司在氧化钒技术路线相关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家认可。2026年 1月,再次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240.00万元。2026年4月,该项目已顺利完成验收。 “十四五”期间,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实力显著增强,承担的国家专项科研任务均已顺利完成验收;产业化能力同步跃升,量产规模与产品合格率持续提高,综合成本稳步下降,为红外应用的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民用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电力和工业监控等传统领域的优势地位,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集成度,继续重点开发电网全息感知平台和巡检机器人等产品;同时,利用新量产的氧化钒技术路线产品,深挖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新行业的应用拓展,重点投入个人消费、智能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 电力和工业监控行业是公司民品的传统优势市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低碳能源的号召,针对太阳能、风能及其他分布式新型电力系统的特点,整合在红外监控、巡检机器人、图像识别及 AI热分析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系统产品开发能力,开发的“智能电网设备状态全息感知平台”可实时、准确监测电站各类设备运行状态,借助于机器人巡检,实现机器人与高清视频的数据整合、智能预判,大幅提升运维人员的动态监测能力,实现构建智能电站,并积极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工业测温领域重点为新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温度监控解决方案,近期公司成功切入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于 2026年 2月与某头部新能源企业签订冷库热像仪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合同金额约人民币8,887.94万元。此次合作标志着公司工业测温专业能力获得新能源领域头部客户认可,对后续市场拓展具有积极意义。 巡检机器人是公司民用光电系统产品的典型代表。公司利用在电力巡检领域积累的相关经验,又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矿用安全等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打造以巡检机器人为平台的新的业务增长点。近年来还结合机器狗等新型智能平台应用需求,开发了应用于机器狗的测温型双光监控类产品,用于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巡检应用。 个人消费领域,公司结合户外狩猎、旅游消费时尚,积极推出多款户外红外望远镜,可广泛用于户外狩猎、探险旅游、搜索救援等场景,为户外旅游提供新乐趣;面向家庭应用,推出了千元级的手机红外热像测温仪,可用于居家检测、暖通检修、隐私安全等场景,推进红外产品家用工具化。 智能驾驶领域,公司利用在辅助驾驶领域的多年积累,为智能驾驶技术提供低成本视觉感知方案,为“端到端”的智能驾驶规模化应用提供可能。2025年 10月,公司与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业融合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双方强强联合,共同研发自动驾驶技术新感知方案,加强资本合作,探索自动驾驶新应用场景。 近年公司重点开拓民品海外市场,建立了专门的海外子品牌,积极参加相关海外展会,扩大品牌国际知名度,通过多种业务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实现“出海”新突破。 (4)型号装备领域 公司积极投身协同创新的国家战略,坚持立足于光电领域拓展业务,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紧密跟踪国际先进光电技术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虽部分型号装备订单落地进度不及预期,但公司仍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并在多领域取得突破,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 7月,公司收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人。2024年 12月,继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完成了“某型光电系统研制合同”的签订,合同金额为 7,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的签订验证了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产业升级的成功突破,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以光电系统产品为技术基础,还研发了多款光电转塔系列产品,设计面向无人机、直升机、船艇等装备平台的任务需求,可应用于昼夜侦察、巡查监视、搜索救援、环境保护等场景。 2025年 5月,公司与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公司光电系统相关产品在无人船艇等水上智能无人装备领域的应用拓展;2025年 6月,公司与盛航(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科技”)签订《投资协议》,获得盛航科技 10%的股权,助力公司光电系统产品在反无人机系统产品领域实现技术融合,更好服务低空经济。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采用持续股票回购机制,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构建长效激励机制。 2020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3,364,548股,此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3,605,700股,其中3,030,452股已用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4,2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本次回购的股份也将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6年1月5日,2023年前已回购的639.5万股公司回购股份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7%,过户价格为6.65元/股。 公司持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有效性,提升薪酬福利竞争力,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大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的投入;公司还将依托杭州、上海和北京三地研发中心,加强与当地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间的合作,建立密切、长久、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储备力量,保证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能够得以保障。同时大力招聘行业优秀人才加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匹配的人才储备,确保公司进入良性发展循环。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红外及光电产品相关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从上游芯片的制造封装,到下游终端整机集成及算法优化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是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依托在红外芯片领域研制及产业化能力的突破,不断提升公司在红外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和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拥有包括核心芯片研发制造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布局、持续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以及多年攻关的项目积累,辅以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及售后支持网络,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专业的技术服务。 1、技术创新优势 (1)核心芯片优势 公司具有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是国内唯一实现 “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量产的公司,封装类别涵盖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晶圆封装。非晶硅技术路线定位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可靠性的应用,适用于航空航天、态势感知、工业测温等高性能应用场景,公司某型高分辨率宇航级抗辐照探测器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某导航卫星等重点工程;氧化钒技术路线定位高灵敏度、低功耗、低成本的应用,适用于单兵装备、户外狩猎、安防监控等低成本应用场景。并行发展非晶硅和氧化钒技术路线巩固了公司在非制冷红外探测器领域的领先地位,双技术路线优势互补将更好服务于红外整机及光电系统业务发展。 (2)技术积累优势 2025年度,公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复核通过的“2022年度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复核通过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已完成从产品销售到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角色转变,实现产品+服务多种盈利模式。通过多年行业推广,特别是在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的牵引下,公司研发了大量针对不同行业的带有 AI热分析功能的整机产品,大幅提升了用户黏度,拓展了多行业应用。 (3)体系创新优势 公司具备完善的产品研发和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项目产业化能力,紧密跟踪国内外同行业技术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制高点。多年来,公司与多家中科院下属研究所和国内多所一流高校开展了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合作,并建立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体系,使公司不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公司于近年建成北京研发及实验中心现已正式投用,已与杭州、上海两地研发中心实现协同,将充分利用各地优势整合资源,加速公司技术升级,实现公司在光电技术专业领域创新跨越式发展。 2、装备项目优势 在型号装备市场,公司依托自产核心芯片的优势,除红外应用领域,还成功开拓了光电惯导和光电系统产品领域。公司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项目的储备为公司在装备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型号装备中的应用。公司不断加大在系统级产品领域的投入,光电系统系列化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后续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3、人才储备优势 自创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惜才育才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技术型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致力打造一批专业核心骨干团队。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大部分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具有红外核心技术相关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同时,公司利用坐落于长三角的地理优势,整合国内知名院校资源,与国内多所一流高校进行交流与合作,储备了大批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人才,形成相对较高的研发起点。 此外,公司通过一系列股权激励措施、绩效奖励与完善晋升体系,大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最大化发挥人才优势,使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力不断提升,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4、品牌美誉度优势 公司产品在电力、石化、装备等行业内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品牌美誉度。公司秉承“技术让用户放心,服务让用户满意”的企业理念,依托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营销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特别通过应急性事件中的出色表现,公司品牌形象得以迅速扩大,并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行业影响力的核心客户 。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型号装备产品采购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型号装备产品一般在立项之初便已规划了采购数量和计划进度,项目的计划性较强且订单持续性好,但仍可能受到政策变化、进度调整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采购进度不及预期或波动性加大。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实现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深挖红外产品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和市场潜力,提高民品营收占比。 2、型号装备产品审价风险 当前型号装备产品审价已成为常态化,影响审价结论的因素较多,且价格审定过程较长,审价结论受审价政策、经费预算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当审定价格确定,如与前期暂定价存在的差异,对公司后期的营收规模、利润水平都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贴近客户需求,强调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持续丰富产品功能,提升产品附加值。 公司还将多采用同类产品合同价或历史价格作为装备产品的暂定价,确保公司装备产品审价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以降低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和控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历史累积相关。因主要客户均为电力公司、科研院所等央企单位,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销售货款回笼和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设置了单一客户应收账款信用上限。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水平,或公司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其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会给公司造成回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置了单一客户应收账款信用上限,并将继续加大销售货款回笼和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同时公司将加大收款考核力度,与客户保持及时有效沟通,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收款时间集中问题。 4、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及有效的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经营运作、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强化质量、预算及绩效等管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区域不断扩大,特别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能力得到快速扩张,对公司组织结构、资源分配及管理体系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难度的增加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管理缺失或不到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对资金管理、销售合规等进行严格管控,并通过内部培养、人才引进等方式,为公司规模扩张建立人才储备,以解决市场、技术及管理人才的需求,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的方式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管理,尽量消除由于产能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1.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自行开发生产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文件《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的批复》(杭国税滨〔2011〕181号),本期公司实际收到增值税返还款1,174,401.3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本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本期实际抵减税额4,273.4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本期实际抵减税额2,508.93元。 2.企业所得税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浙江省认定机构 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故本期公司暂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浙江省认定机构 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子公司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自2025年至2027年,故本期子公司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资格有效期自2025年至2027年,故本期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宁波大立众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大立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故2025年度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若未来国家上述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取消,可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三年一次的复审工作,确保每次复审顺利通过,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税收优惠资格的材料申报,力争公司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由符合 条件的不超过 100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持有的151.50万股股票已于2026年1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 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25%,过户价格为6.65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减持1,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 无。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12个月内不 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 2025年 1月 2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额外锁定期与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延长期届满后合并解锁,解锁标的股票的比 例合计50%,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2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2026年 1月 2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额外锁定期届满,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25%,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2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五、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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