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武汉天源(30112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1:52:03 中财网
原标题:武汉天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77
123213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武汉天源股票代码30112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邓玲玲  
电话027-82867011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 天源天骄大厦  
电子信箱tianyuanhuanbao@china-tyep.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881,866,003.03842,416,114.80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022,515.85130,444,347.88-4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70,849,270.67127,481,581.30-44.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3,340,399.86-194,990,149.02122.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0-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20-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4%3.94%-1.7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10,530,167.289,803,793,595.15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499,158,845.103,384,003,947.423.4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16,25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0持有特别 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 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9.66%199,942,8400质押118,540,000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83%66,283,9730不适用0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96%13,205,392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9%11,365,7300不适用0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1.41%9,502,0890不适用0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 汉)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19%8,027,4590不适用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9%6,697,6800冻结6,697,680
黄昭玮境内自然 人0.87%5,886,6384,414,978不适用0
J.P.Morgan SecuritiesPLC-自有 资金境外法人0.70%4,705,7970不适用0
法国巴黎银行-自有资 金境外法人0.62%4,208,427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黄开明先生控制的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环保工程技术 (武汉)有限公司与黄昭玮先生及其控制的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 元)利率
天源转债天源转债1232132023年07月 28日2029年07月 27日32,598.41第一年0.3%、 第二年0.5%、 第三年1.0%、 第四年1.5%、 第五年2.0%、 第六年2.5%。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4.84%63.50%
流动比率1.311.58
速动比率1.281.55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374.41
利息保障倍数1.353.37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08-2.73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三、重要事项
1、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2日,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14元/股)的130%(含130%,即9.28元/股),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已触发“天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10月2日),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0月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天源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和2026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的公告》。

2、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6年7月9日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本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拟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亿元。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拟接入滹源220KV变电站。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5、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就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签署《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公司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及国网公司出具的同意接入建议函,到期未能完成的,《投资框架协议》自动解除并作废。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后,积极统筹推进项目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但因项目用地选址至今未能确定,项目办理发改备案所需配套申报材料暂无法齐备,导致公司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改委备案等审批手续,《投资框架协议》依约自动解除并作废。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9日和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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