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莱宝高科(00210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1:47:14 中财网
原标题:莱宝高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莱宝高科股票代码0021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行村曾燕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 9号10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 9号101 
传真0755-298919970755-29891997 
电话0755-298919090755-29891909 

电子信箱lbgk@laibao.com.cnlbgk@laibao.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869,474,657.543,144,845,944.13-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5,137,527.08181,808,354.60-4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元)93,519,772.38180,056,499.03-4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3,086,266.2952,363,322.68115.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480.2576-47.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480.2576-47.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0%3.32%-1.6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569,053,983.7911,388,636,372.91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603,070,606.845,584,644,601.340.3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74,45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84%147,108,1230不适用0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36%51,965,388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54%24,982,3310不适用0
张晓境内自然人0.84%5,953,9000不适用0
雷莹境内自然人0.52%3,646,6000不适用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 企基金(美国)境外法人0.52%3,640,6070不适用0
彭洁芳境内自然人0.45%3,190,0000不适用0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41%2,858,9970不适用0
陈忠华境内自然人0.39%2,771,3000不适用0
高斌境内自然人0.36%2,529,983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上市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雷莹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600,000股, 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46,600股;股东彭洁芳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190,000股;股东陈忠华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771,300股;股东高斌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29,983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
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筹划2026年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即不超过21,174.4848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6年4月4日发布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定增事项正处于尽职调查和申报材料准备阶段,暂未发生其他进展。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提供 MED项目银团贷款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资金筹措的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莱宝显示申请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银团贷款提供该等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的10.9091%的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9月19日,公司与MED项目银团指定的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在湖州市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南浔2024银团保证001号),公司为莱宝显示上述贷款合同项下本金38,181.85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合同暨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正在履行中,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提供履约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2026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提供自2024年10月27日起两年、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2024年10月22日,公司向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2024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担保最高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按《企业担保函》签署日——2024年10月22日的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7.1223折算为人民币42,733.80万元)的担保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正在履行中,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3,181.85万元,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度为80,91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裕奎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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