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 华 都(00226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1:37: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 华 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6-0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新华都股票代码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璇杨秀芬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 华都大厦北楼7层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 华都大厦北楼7层 
电话0591-879879720591-87987972 
电子信箱CIO@nhd.com.cncounselor@nhd.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161,829,476.931,858,438,102.671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1,657,520.26147,157,861.83-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114,866,865.65125,657,773.83-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5,620,028.08508,838,443.271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1-4.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1-4.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4%7.59%-0.7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3,427,896,490.063,614,175,275.88-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97,896,046.661,998,297,361.384.9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50,37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华都实 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7.59%126,607,3390不适用0
倪国涛境内自然 人9.51%68,456,38851,342,291质押68,456,388
陈发树境内自然 人8.17%58,778,3670不适用0
福建新华 都投资有 限责任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87%42,282,0000不适用0
洪泽君境内自然 人3.08%22,200,0000不适用0
陈志勇境内自然 人2.42%17,415,1720不适用0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99%14,340,5230不适用0
张银凤境内自然 人1.13%8,164,5000不适用0
高盛国际 -自有资 金境外法人0.52%3,757,2000不适用0
刘晓初境内自然 人0.51%3,7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1、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 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和陈 志勇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 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公司股东洪泽君先生实际持有22,200,00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500,000股。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6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闽0427民初2350号],法院判
决如下:(一)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预期利益损失
4,500万元;(二)驳回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的其他诉讼请求。2026年7月2日,公司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6)闽04民终638号],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6,800元,由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2025年度已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地计提了预计
负债4,526.68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为防止损失扩大,暂履行生效判决,公司
将继续通过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19,811,3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7,828,828股后)股本总额711,982,472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1,198,247.20元(含税)。敬请投资者关注。

3、2026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6年6月25日,公司下属公司获得补助资金3,321.05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9.60%。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船筑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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