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及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及 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及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2026年授予虚拟股份单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本次授予虚拟股份单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授予对象的确定标准,符合《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条件,该等拟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92名参与人授予11,196.4018万份虚拟股份单元。 二、关于注销 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鉴于公司2025年末期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9.30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882元/股,公司此次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 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