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海王(000078):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变相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及第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4条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概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变相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及第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董事局主席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系统推进整改工作,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截至目前,质押担保已解除。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2026年6月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3、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督促函》,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工作提出督促要求。公司对此事项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所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梳理并出具了整改计划。 4、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中介机构。为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整改有效,快速推进消除公司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推进相关核查工作,公司将配合审计机构加快推进核查进度。 5、公司已发布了《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识别范围,涵盖经营质量、资产财务、投资融资、综合管理等类别,设定上报路径及报送时限,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大事项信息及时上报,保障董事局及管理层及时掌握情况、依规履行决策与披露程序,避免因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的审批程序缺失或延迟。 6、公司常态化推进内部控制的优化工作,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对现有内控制度开展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着力构建更为严密、高效的风险防控与内控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7、经后续核查,2025年10月、2026年3月公司收到的款项属于阶段 性回款,该原始债权依然存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无关联第三方长春市金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伊医疗”)、长春市感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感通”)财务资助余额为本金12.56亿元。 8、近期公司获悉,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金伊医疗、长春感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对金伊医疗、长春感通存在13.09亿元到期债务未清偿,导致金伊医疗、长春感通未能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周转资金,客观上构成了海王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变相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本金12.56亿元。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控股股东海王集团进行沟通,海王集团已制定整改方案,拟通过资产质押、股权变现等多项措施筹措资金,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积极督促海王集团落实整改方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同提交的《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督促函》,就上述变相资金占用事项提出督促意见,要求公司积极向金伊医疗、长春感通追讨财务资助资金、督促控股股东履行清偿责任等。 10、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向控股股东海王集团、金伊医疗、长春感通发出书面督促函,要求金伊医疗、长春感通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利息,要求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资金筹措措施,尽快完成对金伊医疗、长春感通的债务清偿,推动金伊医疗、长春感通尽快归还公司资金,确保于2026年12月31日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4条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2、因变相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可能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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