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众信旅游(002707):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信旅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10家控股子公司之间2026年度互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崇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优耐德(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耐德旅游”)与中国银行北京崇文支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司近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优耐德旅游、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商务”)、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园国旅”)与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及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三山新新家园四区2号楼1001室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莉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翻译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西2门04号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竹园国旅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核材料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缝制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工具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音响设备制造;刀剑工艺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彩灯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船舶租赁;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为优耐德旅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北京崇文支行 保证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优耐德(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2 、公司为优耐德旅游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保证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优耐德(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公司为博睿商务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保证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4、公司为竹园国旅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保证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的与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实际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24%。除了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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