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新华都公布2026年年度分红方案
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657,520.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211,487.11元,盈余公积28,477,458.09元,盈余公积的提取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258,680.9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807,920.92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807,920.92元。 2、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1 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228,82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719,811,3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0,228,828股后的股本709,582,47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5,479,123.60元,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05%。具体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总额变动情形时,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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