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安新材(603725):天安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8月27日,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960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共同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8月2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向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可以为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石湾鹰牌、天安高分子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公司与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3,960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2、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公司与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94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2%,其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103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4.01%。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2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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