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6)04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14:30在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2026 、股东会届次: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8日14:30 2 2026 9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1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1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7日8: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9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8 29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说明: 1、提案1—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3—5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受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5、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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