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002786):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同时,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含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惠州分行”或“债权人”)申请最高额5,500万元贷款。公司关联人唐伟先生与中行惠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中行惠州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方唐伟先生提供反担保。 2、唐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唐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唐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姓名:唐伟 2、国籍:中国 3、身份证号:43072619780725**** 4、经查询,唐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关系说明 唐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唐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 截至本公告日,唐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科技向中行惠州分行申请最高额5,500万元贷款,公司及唐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唐伟先生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1、主债权:惠州科技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2、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反担保额度:5,500万元; 4、反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唐伟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9,300万元,其中为关联方唐伟先生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110,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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