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锦富技术(30012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8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23日;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上述担保预计的进展 1、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公司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将子公司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视”)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致科技”)、将子公司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明利嘉”)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1,5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联德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德电子”)。 注:上述担保额度调出方江苏嘉视、常熟明利嘉资产负债率均大于70%。 2、担保进展情况 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1)迈致科技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产品池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 (2)联德电子拟向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综合产品池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 (3)常熟明利嘉拟向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 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锦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锦鸿”)拟以其持有的联德电子40.8%股权为常熟明利嘉的上述融资增加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预计范围内,公司子公司江苏锦鸿为常熟明利嘉提供质押担保已经子公司江苏锦鸿内部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注册地点: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2618号 法定代表人:方永刚 注册资本:7,693.86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治具、检测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电子产品、五金及配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迈致科技79%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迈致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迈致科技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联德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4日 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白雪新路8号 法定代表人:蔡文龙 注册资本:1249.9995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联德电子为公司子公司常熟明利嘉之控股子公司 其他说明:经查询,联德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联德电子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联德电子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028.37万元,净资产3,763.49万元;2026年6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425.40万元,净利润-179.21万元。(注:联德电子于2026年5月底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白雪新路3号 法定代表人:郑穆森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电子零件、金属模具、金属治具、五金机械零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加工;模具钢材、塑胶制品、成型注塑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常熟明利嘉65%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常熟明利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常熟明利嘉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海银行苏州分行就子公司迈致科技融资事项拟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为: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2)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保证期间:三年。 2、公司与上海银行苏州分行就子公司联德电子融资事项拟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为: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联德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2)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保证期间:三年。 3、公司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就子公司联德电子融资事项拟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为: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联德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之间拟签署的编号为中银(昆山中小)授字(2026)年第722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的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①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②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三年。 4、公司与上海银行苏州分行就子公司常熟明利嘉融资事项拟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为: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主债权: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308261491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1,200万元。 (2)保证期间:三年。 (3)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4)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子公司江苏锦鸿与上海银行苏州分行就子公司常熟明利嘉融资事项拟签署的借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为: 出质人:江苏锦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质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主债权: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308261491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1,200万元。 (2)质押财产:联德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40.8%股权 (3)质权存续期间:只要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任何债权尚未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质权始终有效存续。 (4)质押担保范围:为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及/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债务人给质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本次担保事项的各项协议均尚未签署,实际担保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69,006.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04%;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子公司江苏锦鸿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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