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002795):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23:52:52 中财网
原标题:永和智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6-05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颜燕晶女士减持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0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股东颜燕晶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16,8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2026 8 27
年 月 日,公司收到股东颜燕晶女士出具的《告知函》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颜燕晶女士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0245%。

本次权益变动后,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0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燕晶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8月27日   
权益变动过程颜燕晶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8月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18,700股。本次权益变 动后,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0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股票简称永和智控股票代码002795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518,7000.570245  
合 计2,518,7000.57024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颜燕晶24,600,0005.56955022,081,3004.9993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600,0005.56955022,081,3004.999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张连琴3,0000.0006793,0000.0006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6793,0000.00067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24,603,0005.57022922,084,3004.9999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603,0005.57022922,084,3004.99998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2026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颜燕晶女士减持股份所致,相关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颜燕晶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燕晶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后,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女士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颜燕晶女士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颜燕晶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2、颜燕晶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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