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0 123107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8月2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梁志雄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99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10,03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名,所 持股份共2,122,453,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9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50名,所持股份共487,584,41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5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1087名,代表股份1,708,895,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801%。(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 氏家族。本次股东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未担任实际 控制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901,142,532股。)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1、对于议案1至议案3,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 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参与公司第五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及关联人。具体为:黎少松、梁志雄、严居 然、秦开田、林建兴、蒋荣金、温均生、温小琼、梅锦方、陈瑞 爱、黎沃灿、严居能、伍翠珍、朱桂连、严安、冯品冰、凌卫国、 叶京华、张惠兰、张海斌、梁晴斐、苏佩怡、伍政维、梁建雄、 王帅、罗乃杰、崔杰毅、葛保贝、王钰、王志敏、杨大银、杨天 龙、赖明森、李华杰、董开举、沈翔、唐龙龙、刘海鑫、梁炎斌、 陈建、高文山、杨春辉、钟永祥、陈根华、温卫文、王洋洋、王 会强、刘海波、张强、马文豪、廖明根、张炎、郝茂杨、赵后超、 曹磊、王峋理、倪旭旋、李洋、唐录海、唐义杰、陈智聪、张国 艺、唐永亮、黄聪、蔡潮燕、何树坤、方炳虎、梁志勇、黎少广, 共69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194,576,870股,均 对议案1至议案3回避表决。 2、对于议案5,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 在交易对手方任职的人员、在交易标的中持股达到50%以上的合 伙人及在其任职的人员。具体为:黎少松、温鹏程、梁志雄、严 居然、温均生、温少模、梅锦方、黄松德,共8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800,284,437股,均对 议案5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雪莹律师、王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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