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05319)二零二六年八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在签到时向会务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写明发言主题和主要内容摘要,主持人将统筹安排。 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且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与议题无关或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3:3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6年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金祥 六、会议议程安排: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及列席人员情况。 3、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5、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6、统计投票结果。 7、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8、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9、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供分配利润为1,504,830,326.6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1,584,970.09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0,097,9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70,019,584.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1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派现金红利不变,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如在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请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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