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21:02:09 中财网
原标题:和泰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49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2025〕32
(财会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2026〕7
(财会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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