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002864):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76,105.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68,658.9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5,474,735.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6,306,917.23元。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06,306,917.23元。 3.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634,084.95元,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不再提取。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6,700,92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0股,本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36,700,928股。 5.为更好地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可分配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36,700,928股测算,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3,670,092.80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6%,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方案调整原则 若在本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说明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利润分配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了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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