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神雾节能(00082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6-06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神雾集团持有公司9,000万股限售股于2025年7月被长江资管提起司法拍卖并于2026年2月完成过户变更手续,股票划扣到长江资管作为管理人的“乐享1天资管计划”名下。司法过户手续完成后,“乐享1天资管计划”变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2%。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乐享1 天资管计划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6日和2026年 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制权变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9、2026-014)。 2、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 定对公司立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有明确结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关于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2026〕第98号、818号》,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0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节能”变更为“神雾节能”,证券代码 不变,仍为“000820”,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不变。 4、神雾集团持有的33,000,000股公司股票(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于2026年7月和2026年8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了拍卖,经查询,两次拍卖均已流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和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2026-058)。因上述股份已经二次流拍存在被司法划转的可能,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神雾集团仍持有公司72,600,000股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为11.23%。该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神雾集团股份可能被司法拍 卖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不涉及转融通出借业务。 7、2016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江苏院。为保证重组时注入资产盈利切实可靠,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公司与股东神雾集团分别于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神雾集团承诺置入的江苏院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别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4亿元和5亿元,并约定当 实际盈利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由神雾集团进行业绩补偿。截至2018年底,江苏院实现利润未达到承诺金额,具体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鉴于江苏院未能实 现承诺业绩,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截至目前,神雾集团正遭遇流动性危机,其 持有的公司股票因被拍卖和司法划转已减少至7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且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 冻结,客观上已无法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目前神雾集团仍在协调各债权人及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协商 债务清偿方案及具体补偿方式,但尚未形成具体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督促神雾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并已多次向神雾集团发出律师函。同时也在与股东、质押权人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寻求更为妥善的解决方案,力争 解决业绩补偿问题,实现各方共赢的目的。公司将持续关注神雾集团业绩补偿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8、江苏院于2026年1月收到中清石河子公司送达的《关于终止中清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订〈机电专业设备 采购合同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于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新疆项目相关的协议已生效,江 苏院已根据协议内容完成结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 合同解除协议书〉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机电专业设备采购合同解除协议〉及〈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6-019)。 9、2024年8月,神雾节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中清孚尧,中清孚尧持有江苏院16.93% 的股份。经公司查询,因中清孚尧、吴亚伦及孚尧电力工程设计(上海)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导致中清孚尧持有的 江苏院价值2,69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6.9268%)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6年7 月29日至2029年7月28日。上述司法冻结将严重影响中清孚尧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中清孚尧可能存在无法履行业绩补 偿义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将面临无法实现的重大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院已向中清孚尧发函要求其解除司法冻 结或就股份补偿义务提供不低于其所持江苏院股权价值的现金担保或公司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0、公司于2026年3月份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神雾节能投资(武汉)有限公司、神雾节能投资(通山)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600万元、510万元。2026年8月,公司将神雾节能投资(武汉)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江苏院,成为江 苏院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划转及工商变更已完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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