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688307):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20:52:20 中财网
原标题:中润光学: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
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116.10万股调整为162.5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 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4万股,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62.54万股调整为155.4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2024
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93.50万股,授予的价格调整为9.91元/股,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5人。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116.10 155.40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 万股调整为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激励对象由95人调整为88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事由、方法与结果
(一)本次调整的事由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后,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并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实施公告载明:以2025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8,77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7.74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上述预案已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后,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实施公告载明:以2026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8,77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据此,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50.96万元,转增3,550.96万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428.36万股。

鉴于上述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方法与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9.91-0.5)/(1+0.4)=6.72元/股。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调整后共计为Q=1,161,000×(1+0.4)=1,625,40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4万股(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综上,激励对象由95人调整为88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万股,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625,400股调整为1,554,000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已按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的除权结果同步调整)。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激励机制的持续有效。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6.72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由116.10万股调整为162.54万股。同时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7.14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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