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688566):吉贝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耿仲毅、俞新君、耿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明、陈留平、刘同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留平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上述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耿仲毅 耿仲毅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耿仲毅先生曾先后任职于盐城市医药公司、镇江市医药工业研究所、镇江市第三制药厂、镇江长江卫生用品厂、镇江市第二制药厂、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任技术科长、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耿仲毅先生亲自负责参与了公司多个新药项目的研发工作,申请了尼群洛尔片、抗抑郁药等相关的多项发明专利,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先后被评为镇江市科技协作先进个人、镇江市科技标兵、镇江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称号,现还担任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江苏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理事、镇江市药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务。 25,364,602 耿仲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股,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耿仲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俞新君 俞新君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曾任职于江苏康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任化验员、车间副主任兼技术员、新药推广和销售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间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俞新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1,314股,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俞新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耿悦 耿悦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农商银行、江苏银行、中智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分析师、投资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耿悦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耿仲毅先生的女儿,直接持有59,657 公司股票 股。耿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陈留平 陈留平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副校长、江苏大学审计处处长、设备管理处处长、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党委书记、调研员、教授等;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留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范明 范明先生,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范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 、刘同君 刘同君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大学法学院教授、学科发展委员会主任;现兼任镇江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镇江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宪法与法理学研究会顾问;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同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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