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603598):引力传媒: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9月3日 目 录 会议须知..................................................................................................................................................2 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6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有序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参会股东应认真阅读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及相关公告,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办理相关参会手续。 二、本次股东会设立会务组,具体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列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1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六、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确保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好或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会议议程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下午14:30 二、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扬子江健康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三、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投票平台),2026年9月3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四、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衍记先生 六、 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七、 会议安排: 1、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代表签到; 2、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4、主持人宣布股东及其代表到会情况,并介绍与会的其他嘉宾,会议进入议题的审议阶段; 5、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7、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8、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并填写投票表决书; 9、休会,由现场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10、监票人宣读会议各项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11、等待网络投票结果,汇总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12、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3、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14、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15、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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