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变更职工代表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变更职工代表董 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真先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真先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李真先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 李真先女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1,920份(调整后),上述股票期权将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予以注销。截至目前,李真先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真先女士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李真先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真先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二、关于补选董事、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谢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谢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谢斌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在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一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前,谢斌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谢斌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谢斌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维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张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斌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维:女,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MBA在读。2011年至2015年,任建华控股集团区域公司培训主管;2016年至2019年,任益阳开元集团市场经理;2020年至今,历任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师、培训经理,现任公司培训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维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财务总监简历 谢斌: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任广州安达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8月起,历任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170股;通过珠海志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56股。谢斌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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