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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