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300261):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6-06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9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6.8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28,447股至7,256,89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3,309,471股的比例为0.38%至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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