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邦科技(30073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8:22:03 中财网 |
|
原标题:
百邦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LIYA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CHENLIYA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各项核心业务稳步推进。在苹果维修业务方面,年初公司作为苹果公司的主力独立维修提供商(IRP),积极承接并开展了苹果399元iPhone13系列换电池的专项促销业务。在线上营销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抖音团购业务实现GMV(商品交易总额)达8,000万元,创下历史新高。受上游核心零部件供应节奏的客观影响,该专项业务的实际结算转化受到一定制约;但公司凭借主力IRP资质,仍充分发挥了线上引流与线下履约的协同效应,有效带动了门店整体客流。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17
第五节重要事项.......................................................................................................................................................1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6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31
第八节财务报告.......................................................................................................................................................3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报告期 | 指 |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 上年同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百邦、发行人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海百邦 | 指 |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山西凯特 | 指 | 山西凯特通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广州百邦 | 指 | 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上海闪电蜂 | 指 |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德乐科技 | 指 | 南京德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 达安世纪 | 指 |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
东之一 |
| 悦华众城 | 指 |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
原控股股东之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百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36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百邦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YBONGroupCompanyLimite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BYBON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铸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贾如 | 高红伟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0号楼14
层1401 |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0号楼14
层1401 |
| 电话 | 010-64775967 | 010-64775967 |
| 传真 | 010-64775927 | 010-64775927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ybon.cn | zhengquan@bybon.cn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5,011,909.50 | 233,808,028.70 | -37.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6,842,236.29 | -9,553,270.41 | 28.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6,793,807.48 | -9,734,391.42 | 30.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14,770,039.97 | -19,332,083.16 | 23.6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8 | 37.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8 | 37.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0% | -10.63% | 0.43%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5,501,023.37 | 121,717,133.09 | -13.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63,668,795.93 | 70,511,032.22 | -9.70%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99.00 | 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9,572.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取得的投资损失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4,442.60 | |
| 合计 | -48,428.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与联盟业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手机维修服务、
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以及其他手机相关服务。
从2009年至今,公司作为苹果公司授权售后服务商已超过17年,目前在全国建有52家苹果授权服务门店。
自2019年起,公司启动闪电蜂联盟业务,从占手机服务市场5%份额的原厂服务领域,进军占比95%的开放市场。
2024年,公司入驻抖音团购平台,借助平台流量,通过
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拓展业务,吸引大量潜在客户。此次入驻为公
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机遇,为多渠道融合发展战略奠定基础,助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主要产品
经过多年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经营积累,公司已逐步形成了手机维修业务和联盟业务两大板块的综合服务体系。
1、手机维修业务
手机维修业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的授权下,公司通过实体门店向消费者提供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保内维修服务
和保外维修服务。
(1)保内维修服务
保内维修服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授权下,公司通过专业检测和判断,为符合手机品牌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政策的
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原厂整机更换或配附件维修服务,并向手机品牌厂商收取劳务费用。
(2)保外维修服务
保外维修服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授权下,公司为不符合手机品牌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政策的消费者,提供原厂整
机更换或配附件维修服务,并向消费者收取相应的硬件成本及劳务费用。
2、联盟业务
联盟业务,主要是在闪电蜂品牌下,整合现有维修门店,形成品牌化运营,并向联盟商提供苹果正品部件销售,手
机周边商品销售、维修工具和维修附件、技术支持,向联盟商和消费者提供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手机保障等手机服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联盟门店质量管控
本报告期,随着获授苹果IRP(独立维修提供商)业务资质的经销商增加,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大客户销售盈利面临一定压力。为此,公司主动将规模增长的重心向渠道下沉。面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大而不强、散而无序”的竞
争格局,公司主动调整联盟业务发展策略,由单纯追求规模扩张转向“强管控、提质量”,以全面提升联盟门店的整体
服务水平。
2、抖音渠道服务质量管控与提升
在抖音渠道运营方面,公司上半年聚焦门店服务质量的精细化管控与提升。通过严格执行CCR(客户投诉率)控制标准,对不合规门店实施清退与整改,持续强化客户服务理念。报告期内,渠道客诉率有效压降,整体服务质量与消费
者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
3、线上营销能力持续提升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各项核心业务稳步推进。在苹果维修业务方面,年初公司作为苹果公司的主力独立维修提供商,积极承接并开展了苹果399元iPhone13系列换电池专项促销业务。在线上营销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抖音
团购业务实现GMV(商品交易总额)达8,000万元,创下历史新高。受上游核心零部件供应节奏的客观影响,该专项业
务的实际结算转化受到一定制约;但公司凭借主力IRP资质,仍充分发挥了线上引流与线下履约的协同效应,有效带动
了门店整体客流。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能力
公司在抖音等本地生活及主流电商平台具备成熟的运营体系,能够高效承接全国范围的线上订单并转化为线下标准
化履约。线上渠道不仅有效拓宽了公域获客边界,更促进了线下存量用户的线上留存与长效服务,成功构建了“线上引
流-线下交付-用户留存”的O2O业务闭环,实现了新老用户的双向联动。
2、构建数字化、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能力
公司持续加码数字化建设,现已构建起涵盖前端应用、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及云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数字体系。该体
系全面打通了底层数据,显著提升了供应链管理、精准营销、门店精细化运营及联盟网络拓展等核心环节的管理效率,
为公司整体业务的降本增效与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3、苹果供应链体系与原厂配件保障能力
依托与苹果公司的长期稳固合作,公司享有原厂配件直供与技术支持等核心权益,构筑了维修品质与客户满意度的
核心护城河。同时,公司借助大数据模型精准预测配件需求,持续优化前置仓布局与仓储物流体系,有效降低了库存成
本与缺货风险,大幅缩短了维修履约周期,形成了显著的服务效率与成本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1、主要财务数据概览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01.19万元,同比下降37.98%;实现营业利润-567.33万元,同比减亏469.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22万元,同比减亏271.10万元。尽管受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及联盟业
务收缩影响,公司营收规模出现阶段性下滑,但通过精细化运营与严格的成本控制,公司盈利能力显著修复,亏损幅度
大幅收窄,经营质量呈现向好趋势。
本期销售费用为569.7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91.24万元下降42.52%。主要系公司优化了线上营销策略,通过提升内容运营质量与自然流量获取能力,有效提升了营销费用的使用效率。尽管面临业绩压力,公司仍坚持技术驱动战略。
本期研发费用为284.62万元。公司持续投入数字化中台建设与AI辅助维修技术的探索,旨在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降低
对人工经验的依赖,为下一阶段的规模化扩张储备核心技术能力。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45,011,909.50 | 233,808,028.70 | -37.98% | 主要系受公司主动调整客
户结构及联盟业务收缩影
响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
本同比下降 |
| 营业成本 | 127,417,374.60 | 217,387,999.43 | -41.39% | 主要系受公司主动调整客
户结构及联盟业务收缩影
响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
本同比下降 |
| 销售费用 | 5,697,169.36 | 9,912,427.71 | -42.52% | 主要系公司优化了线上营
销策略,有效提升了营销
费用的使用效率,投流费
等市场推广费下降所致 |
| 管理费用 | 13,583,169.18 | 12,662,516.16 | 7.27% | |
| 财务费用 | 450,290.13 | 435,966.32 | 3.29% | |
| 所得税费用 | 1,505,622.33 | 675,095.52 | 123.0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递延
所得税减少确认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4,770,039.97 | -19,332,083.16 | -23.6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9,802,792.67 | -298,005.78 | -3,389.4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赎
回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所
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1,180,263.86 | -916,707.04 | 28.75% | |
| 流量净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6,156,792.27 | -20,548,104.54 | -70.04% |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87,258.20 | 7.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亏损所致; | 否 |
| 资产减值 | -1,015.65 | 0.02% |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305,908.15 | -5.70%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合规追损
等方面的收入;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2,679.24 | -0.05% |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29,898,459.13 | 28.34% | 36,055,251.40 | 29.62% | -1.28% | |
| 应收账款 | 3,388,440.78 | 3.21% | 4,138,397.67 | 3.40% | -0.19% | |
| 存货 | 32,641,758.83 | 30.94% | 27,787,530.39 | 22.83% | 8.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
公司苹果正品部
件备货增加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8,553.79 | 0.16% | 186,239.58 | 0.15% | 0.01% | |
| 固定资产 | 897,051.24 | 0.85% | 1,045,790.51 | 0.86% | -0.01% | |
| 使用权资产 | 1,633,602.56 | 1.55% | 2,047,341.61 | 1.68% | -0.13% | |
| 合同负债 | 6,565,204.30 | 6.22% | 6,470,216.49 | 5.32% | 0.90% | |
| 租赁负债 | 247,126.95 | 0.23% | 241,363.31 | 0.20% | 0.03% | |
| 预付款项 | 4,304,778.04 | 4.08% | 4,701,507.55 | 3.86% | 0.22%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本期
计提
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10,242,706.00 | -376,529.41 | | | 1,060,004.78 | 10,926,181.37 | | |
| 上述合计 | 10,242,706.00 | -376,529.41 | | | 1,060,004.78 | 10,926,181.37 |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000,000.00元,这些货币资金主要用作供应商保证金等,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
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报告期内购入
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
金额 | 累计投资收
益 | 其他
变动 | 期末
金额 | 资金
来源 |
| 股票 | 10,005,894.06 | 0.00 | 0.00 | 1,060,004.78 | 10,926,181.37 | -139,717.47 | 0.00 | 0.00 | 自有
资金 |
| 合计 | 10,005,894.06 | 0.00 | 0.00 | 1,060,004.78 | 10,926,181.37 | -139,717.47 | 0.00 | 0.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
称 | 公
司
类
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上海百华
悦邦电子
科技有限
公司 | 子
公
司 | 从事苹果产品
售后服务业务 | 1,000,000.00 | 25,797,942.77 | -53,108,144.32 | 57,710,145.08 | 8,527,656.65 | 7,322,617.14 |
| 上海闪电
蜂电子商
务有限公
司 | 子
公
司 | 主要从事联盟
业务向联盟商
提供手机配件
销售等 | 13,646,100.00 | 48,678,001.26 | 10,080,421.92 | 88,758,818.22 | 984,990.96 | 987,890.9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苹果产品售后服务业务。
2、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联盟业务,向联盟商提供手机配件销售等。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长期战略的投入对短期业绩带来影响的风险
公司长期战略的投入包括技术开发、团队发展、营销投入及员工ESOP股权激励等。虽然这些投入可能会长期产生重
大的效益,但在短期内也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的应对举措在于:公司更加注重严谨的预算管理。通过有效地控制成本和资源分配,确保投入的确切金额和时
间的规划,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短期财务风险。此外,在投入技术开发时,公司还注重 MVP(最小可行产品)的形成,先
低成本校验最小化模型,再迭代投入以避免瀑布式开发的高投入、低效率。采用敏捷式开发,可以更快地迭代并且在早
期就可以纠正问题。最后,公司还将注重在投入产出方面的平衡,并做出正确的决策以确保资金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部分竞争对手提供以次充好的配件产品的风险
个别竞争企业将质量不合格的、非正品的配件,以低价向市场倾销,对于公司的原厂配件业务,造成一定的风险。
公司的应对主要在于几个方面,首先在坚守高品质正品策略的同时,通过高效的供应链服务,持续提升订单响应速度,
帮助联盟伙伴实现总收益最大化;其次持续拓展联盟门店数量,并对联盟伙伴提供营销支持;三是通过多产品品类联动
的方式,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组合占联盟门店的份额。
3、部分自营门店保修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由于新机销量的变化及厂商政策的调整,部分自营门店的保修业务量下降。公司的应对措施在于,一方面通过数字
化和运营提效,提升门店在当地市场的份额及顾客到店率,以推动业务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对于盈利状况不佳、低增
长潜力的门店,公司会考虑主动关闭。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
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6年5月12日 | 价值在线
(https://www.ir-
online.com.cn/)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5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的投资者 | 公司2025年度业
绩说明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300736百邦
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60512》 |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四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陈铸 |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贾如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被选举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叶玲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徐志坚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徐雯娴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陈进 | 董事 | 离任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CHENLIYA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谢京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陈爱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 李岩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6年07月29日 | 换届 |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五、社会责任情况
无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
诺
期
限 | 履
行
情
况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百邦科技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
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证券主管部
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
形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
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
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
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
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
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履
行上述义务。除非交易对方在回购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
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全部股份。(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
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
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
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 2018年
01月0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达安世
纪;悦华
众城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
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证券主
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承诺前述违法
违规情形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
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股份回购义务
触发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
回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
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
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履行上述义务。除非交易对方在回购
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
控制人刘铁峰将购回已转让的全部股份。(2)本次公开发
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
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
准。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
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
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
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
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行人履行完成
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 | 2018年
01月0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刘保元;
周海涛;
庞军;
徐艳;
李岩;
王波;
白松涛;
陈爱珍;
CHEN
LIYA;
陈进;
魏亚锋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
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
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
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行人履行完成
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
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
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在随后三十日内,
向投资者依法履行完毕赔偿责任。 | 2018年
01月0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达安世
纪;
悦华众城 | 其
他
承
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得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在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下,确保现金分红
水平符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
年)的议案》的要求,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投赞
成票。(3)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18年
01月0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刘保元;
周海涛;
庞军;
徐艳;
李岩;
王波;
白松涛;
陈爱珍;
CHEN
LIYA;
陈进;
魏亚锋 | 其
他
承
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
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 2018年
01月0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百邦科技 | 担
保
承
诺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
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
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 | 2018年
05月04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
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2018年
05月04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
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 2019年
06月12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
| | | 承
诺 |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 |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其
他
承
诺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自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后,将由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司。 | 2021年
05月1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
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2021年
05月19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其
他
承
诺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
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返还公司。 | 2022年
09月14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售规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2022年
09月14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其
他
承
诺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
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返还公司。 | 2023年
10月17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售规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2023年
10月17
日 | 长
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 | | 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
定。 | | | |
|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 不适用 | | | | |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 | |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
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7,654,936股(含本数),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控股股东为德乐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陈铸先生。本次发行对象南京星月商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德乐科技的控股股东、陈铸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的公告 | 2026年07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26年07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 | | | | | | |
| 担保对
象名称 |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 担保
额度 | 实际发生
日期 | 实际
担保
金额 | 担保
类型 | 担保
物
(如
有) | 反担
保情
况
(如
有) | 担保期 | 是否
履行
完毕 |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
| 上海百
邦 | 2018年
04月20
日 | 0 | 2018年04
月20日 | 0 | 连带
责任
担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 上海闪
电蜂 | 2022年
03月31
日 | 0 | 2022年03
月31日 | 0 | 连带
责任
担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 上海闪
电蜂 | 2022年
07月27
日 | 0 | 2022年07
月27日 | 0 | 连带
责任
担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 上海百
邦 | 2022年
08月02
日 | 500 | 2022年09
月09日 | 500 | 连带
责任
担保 | 无 | 无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
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
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
(B2) | 0 | | | | |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3) | 0 | 报告期末对子
公司担保余额
合计(B4) | 0 | | | | | |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
额度合计
(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
计
(A2+B2+C2) | 0 | | | | |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 0 | 报告期末全部
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 0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无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
2026年3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与德乐科技《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德乐科技拟受让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合计持有的公司26,013,3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
户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上述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
变更为德乐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铸先生。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定向增发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星月商业。星月商业
为公司控股股东德乐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
易。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铸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铸先
生。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增减(+,-) | | | |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
股 | 公积
金转
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26,837 | 2.52% | | | | -180,363 | -180,363 | 3,046,474 | 2.38%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795,137 | 2.18% | | | | -180,363 | -180,363 | 2,614,774 | 2.0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95,137 | 2.18% | | | | -180,363 | -180,363 | 2,614,774 | 2.04% |
| 4、外资持股 | 431,700 | 0.34% | | | | | | 431,700 | 0.34%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431,700 | 0.34% | | | | | | 431,700 | 0.3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707,487 | 97.48% | | | | 180,363 | 180,363 | 124,887,850 | 97.6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4,707,487 | 97.48% | | | | 180,363 | 180,363 | 124,887,850 | 97.6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27,934,324 | 100.00% | | | | | | 127,934,32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