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8:17:06 中财网
原标题:星源材质: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85,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1%。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9元/股(调整后)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18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已经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人,包含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外籍员工、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占激励计划拟 授出权益数量 的比例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股本总额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5人)37.002.85%0.03%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69元(调整后)。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年度增长 率不低于60%5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6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年度增长 137% 率不低于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6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37%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S)S≥9090>S≥7575>S≥60S<60
标准系数10.7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70%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19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0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为3.75元/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7566元(含税),公司已将授予价格由3.75元调整为3.70元。现因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3.70元/股调整为3.69元/股。本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向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85,000股。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情 况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归属权益的激励对象 符合任职期限的要 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 2025 2026 考核年度为 年至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 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公司2025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 属期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归 公司2026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 属期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37%公司2025年度锂离 子电池隔膜销售量 为466,465.62万㎡, 相比2023年锂离子 电池隔膜销售量 (252,853.07万㎡) 增长率为84.48%,达 到公司预留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考核目 标,满足归属条件。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属期公司2025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归 属期公司2026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37%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S≥90 90>S≥75 75>S≥60 S<60 (S) 标准系数 1 0.7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考核评级为“优秀”、 “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考核评级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70%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获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实际 归属的5名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个人 层面考核结果为优 秀和良好,对应个人 层面归属系数为 100%。    
 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 (S)S≥9090>S≥7575>S≥60S<60
 标准系数10.7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满足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000股,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8月19日
2、归属数量:可归属数量为18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3、归属人数:5人
4、授予价格:3.69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6、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5人)37.0018.5050.00% 
四、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5,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归属数量进行了核查。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85,00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185,00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期的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期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