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1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9 0 0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9)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份额;(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需要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前述议案一至议案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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