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7:41:53 中财网
原标题:兴福电子: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O二六年九月二日
目 录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2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4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9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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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年9月2日 下午14:30点
二、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
20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少平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董事、高管以及见证
律师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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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持人宣读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二)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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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就湖北兴福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全体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
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
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
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
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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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
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
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
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
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
股东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律师将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
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提交表
决的累积投票议案,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与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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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
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
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
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
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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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
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
险自担原则,公司制定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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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宜昌芯福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兴昕创投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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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北
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股东宜昌芯福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兴昕创投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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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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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
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
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
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
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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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
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
的全部事宜;
7、决策转让份额的分配事项,包括确定转让份额的参与对象
及分配份额等;
8、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
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
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股东宜昌芯福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兴昕创投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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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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