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本次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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