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劲旅环境(001230):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5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新余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劲旅”)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劲旅”)拟为新余劲旅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新余劲旅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1,600万元。其中,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228.80万元,江西劲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371.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法人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站前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陈迎 注册资本:2,235万元 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9.9875%的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西劲旅51%的股权,为江西劲旅的控股股东,公司通过江西劲旅合计持有新余劲旅70.0125%的表决权,因此新余劲旅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固废处置工程系统集成的规划;城乡环卫规划设计、方案评估;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物业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土建工程;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授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保证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228.8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授信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授信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合同二 授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保证人: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1,371.2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叁佰柒拾壹万贰仟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授信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授信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余市渝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其出资的主要目的系承担监督的职责,且对外提供担保有严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困难。为尽快补充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未要求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同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其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由公司及江西劲旅按照持股比例分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8,91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7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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