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301668):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昊创瑞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74.8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615.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验〔2025〕8-1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计划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年,“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 为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的最新需求,经审慎研判和调研,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为:将“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均变更为公司在天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昊创瑞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统一变更至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拟新建的生产基地,“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仍为2年;并将“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中实施场地由房屋购置调整为自建获取、建设期调整为2年。 公司募投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起算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周期为项目计划建设期,上述变更前,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上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起算时间进行调整,即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之日起重新计算,建设期为2年,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2月27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2月27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国超 李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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