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002365):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6:47:07 中财网
原标题:永安药业: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相关情况如下: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客户规模和客户结构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公司基于实际业务中积累的客户信用状况、行业特性、历史回款数据及当前市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原公司业务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不能满足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客户风险特征等因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三)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变更前
5
10
30
5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小,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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