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001358):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1.00元/股,共募集资金902,000,000.00元。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2,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9,860,000.00元,已由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6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2,140,000.00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7,641,509.43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5,660,377.36元(不含税)、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5,349,056.60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621,098.5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从制度层面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运作。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严格做到专户专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1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及保荐机构国盛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新增的“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募投项目专户资金。 注: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该支行不具备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一级分行作为签约主体,与公司、安徽兴欣及国盛证券签署相关协议。 3.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对安徽兴欣进行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2026年7月28日,安徽兴欣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国盛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新增的“年产10,500吨4,4'-联苯二酚系列产品和150吨负载金属催化剂项目”募投项目专户资金。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三、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4,967,509.5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到期余额11,000.0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三)之说明。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和6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对安徽兴欣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6年7月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294056200013000097986)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账号:95140078801000001506)两个超募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分别划转8,5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合计15,500万元,至新设的“年产10,500吨4,4'-联苯二酚系列产品和150吨负载金属催化剂项目”专户,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资金。同时,上述两个专户注销时剩余的募集资金结息余额(交通银行20,100,663.08元、浦发银行1,030,899.22元,合计 21,131,562.30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剩余产品(包括3,000吨/年N-羟乙基哌嗪、1,000吨/年N,N’-二羟乙基哌嗪及1,000吨/年五甲基二乙烯三胺)的行政审批手续重新办理工作。 目前,该项目相关手续已齐备,后续建设工作正按计划正常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在募投项目的投资用途、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暂缓实施。 该项目系公司基于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及行业趋势综合评估后确立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经审慎评估,仍具备可行性。项目投资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主要系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布局调整所作出的审慎安排。 2025年8月,公司新设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建设多烯多胺生产基地,其生产的乙二胺为三乙烯二胺核心原材料,若广西基地成功投产,将保障原料供应并显著降低生产成本。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暂缓该项目的后续投入,待广西基地建设进展及原料供应格局进一步明确后,再行确定该项目是继续在安徽现有基地生产,还是转移至广西基地生产。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就该项目后续执行情况作出最终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对安徽兴欣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6年7月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 294056200013000097986)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账号:95140078801000001506)两个超募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分别划转8,5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合计15,500万元,至新 设的“年产10,500吨4,4'-联苯二酚系列产品和150吨负载金属催化剂项目”专户,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资金。同时,上述两个专户注销时剩余的募集资金结息余额(交通银行20,100,663.08元、浦 发银行1,030,899.22元,合计21,131,562.30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调整后投资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因超募资金专户历年利息收入 累积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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