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预披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18.98%降至17.71%,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19.09%降至17.8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直接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尾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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