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正大(002470):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新增对外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暨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正大”)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下属子公司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因马路槽磷矿项目建设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贷款用途为马路槽磷矿项目建设投入,期限不超过10年(以银行实际审批的贷款额度及期限为准),并以其名下采矿权许可证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贵州正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投资”)拟为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化工”)融资增加担保。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 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担保明细如下:
2、本次新增担保中,金正大、正磷投资为正磷化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4.95亿元的担保额度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金兴矿业为正磷化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4.95亿元。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金正大沿街办公楼办公室 3、法定代表人:周涛 4、注册资本:48000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磷矿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正磷投资持有金兴矿业100%的股份7、与本公司关系:金兴矿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兴矿业总资产29,836.13万元,净资产25,655.62万元,负债4,180.51万元,资产负债率14.01%,营业收入0.04万元,利润总额-42.64万元,净利润-42.64万元。(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金兴矿业总资产31,285.15万元,净资产28,548.67万元,负债2,736.48万元,资产负债率8.75%,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06.95万元,净利润-106.9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被担保方金兴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1月17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金正大沿街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蹇民 4、注册资本:156867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选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正磷化工100%的股份 7、与本公司关系:正磷化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正磷化工总资产341,886.32万元,净资产51,730.45万元,负债290,155.87万元,资产负债率84.87%,营业收入252,583.50万元,利润总额-1,799.35万元,净利润-1,799.35万元。(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正磷化工总资产400,197.53万元,净资产61,927.32万元,负债338,270.21万元,资产负债率84.53%,营业收入188,227.43万元,利润总额9,922.39万元,净利润9,922.3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经核查,被担保方正磷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贷款及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14.95亿元人民币 上述贷款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融资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子公司项目贷款及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50.07亿元人民币,占2025年期末业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2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236.5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6年半年度期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9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306.7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7.64亿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业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2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30.5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期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0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9.3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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