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工程(600339):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52:39 中财网
原标题:中油工程: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
资价值,增强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
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石油集团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
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
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二)科学合理。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设立科学的
市值管理目标,制定市值管理方案,合理运用各类市值管理
方式,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价值创造。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聚焦主业,稳
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着力增强公司价值
创造能力,提振投资者信心,为公司股东提供稳定可持续的
回报。

(四)整体统筹。公司应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
统筹生产经营创效、科技创新、合规管理、风险控制、信息
披露、投资者沟通、资本运作、市值管理工具使用等方面,
系统化开展工作,夯实市值管理基础。

(五)诚实守信。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履行承诺、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包括:
(一)审定市值管理总体目标和方案,确保目标与公司
愿景和使命相匹配。

(二)审定市值管理相关办法和决议,监督市值管理方
案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落实。

(三)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
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原因,采取合理措施。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

第五条董事长负责监督执行董事会有关提升公司价值
决议,推动完善相关内部办法,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
市场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提升公司市场价值的各
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
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
关工作,推动落实董事会关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决策部
署;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促进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财务部是公司市值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
行以下职责:
(一)制修订公司市值管理规章制度,并推进实施;
(二)研究制定市值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案;
(三)落实董事会市值管理相关决策部署;
(四)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五)研究制定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方案;
(六)资本市场表现相关指标监测。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ESG管
理、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及应对。

第七条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立足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依法依规运用以下方式提升公司价值:
(一)经营提升。公司应当以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筑牢
高质量发展根基为目标,持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提质增效,
积极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兴增长动能,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业
务市场地位,保障生产经营稳健有序运行,以高质量经营成
效支撑公司长期价值稳步提升。

(二)资本运营。公司应当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发
展新质生产力为目标,持续关注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机会,
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努力实现公
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持续提升。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关
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为股东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股份回购。公司应当结合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
境变化、投资者诉求及公司市场表现变化等情况,充分评估
并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等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市值稳定,增强
投资者信心。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
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依法履行法定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
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在市场开发、科技
创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价值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依托投资者专线、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常态化开
展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
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拓宽投资
者交流渠道,提升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认同。

(七)ESG管理。公司应当将ESG理念融入战略规划
与经营管理,持续健全ESG治理体系,将ESG关键绩效指
标纳入内部考核评价,对标行业实践持续改善ESG绩效和评
级表现,高质量编制并发布年度ESG报告,为投资者进行长
期价值评估和投资决策提供ESG参考。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八条公司持续监测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资本市
场表现相关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当相关指标明显
偏离行业平均水平,或股价大幅波动时,应按资本市场突发
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
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情况。

(二)保持与监管部门沟通,按照监管要求,发布公告
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做好资本市场应对相关准备工作,必要时以新闻
稿、投资者说明会、媒体说明会等形式进行自愿性披露。

(四)采取必要的市值管理措施。

第九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
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
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
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
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
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
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
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
为。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司员
工违规处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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